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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证书百年简史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4-03-18

 

近年来,纸质版商标注册证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作为承载与证明商标权的重要法定文件,其形式与内容的变迁也体现了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百年演变历程。

 

早在晚清民国时期,商标注册虽已萌芽,但当时的注册证明尚处于起步阶段,形式较为简朴;近代意义的商标注册证最早可追溯至民国时期。1904年8月4日,中国第一个商标法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正式出台,这标志着中国商标管理与西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全面接轨。

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在1923年5月3日,民国北洋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完整的《商标法》,同时编辑出版了我国第一本商标管理刊物——《商标公报》,公众可以以此获知商标注册的相关信息。


商标公报


民国时期注册的部分商标

 


1923年5月,北洋政府农商部商标局为江苏无锡茂新面粉厂颁发了“兵船”商标,也成了按照当时颁布的《商标法》办理注册的第一枚商标。

 

该时期的商标注册证书采用横版,还是从右到左,从上到下的阅读方式;主要记载内容有:“商标局商标注册证”、“注册主体”、“类别”、“有效期”、“商标图样”、“颁发日期”、“签字印章”等,该版式一直沿用至新中国成立之前。


1929年5月7日广生行公司的“紫兰花香水”商标注册证。(来源:阳明拍卖)

 

1946年2月31日国民经济部商标局商标注册证,华丰染织厂的“1012”商标。(来源:阳明拍卖)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商标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1950年7月28日,政务院批准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标志着新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初步确立。商标注册证依旧采用横版,内容也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颁发部门由“商标局”变更为了“中央私营企业局”。


1951年中央私营企业局商标注册证,颁给东北电器工业管理局,其商标为蓝白色"闪电"图 。

 

五十年代后期,商标注册证由横版变更为竖版,这样的变化旨在适应新的设计美学、提高印刷效率或增强防伪功能等目的,变化最大的地方应是颁发部门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变更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8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其内容为瑞士在华外商企业纳司而制品公司之“飞鹰”商标。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商标法规,正式确立了现代意义上的商标注册制度。而商标注册证的颁发机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也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该时期的商标注册证增加了封面设计,纸张也采用了更加坚硬的厚纸板,花边也采用了更为简洁的线条代替。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由北京市宣武区街器厂申请的“TWO LION”商标

 

进入到21世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国更加重视商标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商标国际条约的制定与执行,推动国内商标法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以适应全球化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商标注册证也进行了改版并沿用至今,该版式将封面删除,主要信息基本都浓缩在一页上,体现了我国追求高效便捷、绿色发展的理念。


新版纸质商标注册证版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简称“工商总局”)的部分职能,包括商标注册和管理,在2018年中国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进行了调整。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相关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证的发证机关也变更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


如今使用的电子版商标注册证版式

 

百年来,商标注册证形式的演变历程恰似一部凝练了时代变迁、经济进步与法制建设光辉篇章的历史长卷。从早期纸质证书的初创到现代电子注册证的广泛应用,每一次变革都见证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由弱到强,商标管理机制日益完善的过程。商标注册证的持续演进,无疑将持续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走向新的辉煌,助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